近來,網傳在某地段有施工人員小楊(化名)不小心挖斷了地下電纜。這可嚇壞了
小楊(化名)。這可怎么辦呢?這但是國家電纜,關系著億萬群眾的信息傳輸。
其實電纜是國家重要設備,損壞但是嚴重狀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條規則,冒犯“過錯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備、軍事通訊罪”并形成嚴重結果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形成特別嚴重結果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分。
所以啊,這要是遇到這種狀況,立馬打電話給光纜碑上的電話,闡明狀況請他們速來搶修。千萬千萬不要逃逸。千萬千萬不要隱逸不報。不然這一逃便是十年。其實國防光纖鋪設方位都是秘要,規劃的時分不知道施工的也不可能知道,挖斷了沒發生大結果的話及時上報擔任修理等費用再依照有關部門要求行事。
刑法里也闡明晰。刑法修正案(五)》增加了第二款過錯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備、軍事通訊行為的科罪處分規則。 而關于實踐中,建造、施工單位人員,忽視軍事通訊線路、設備維護標志,進行違章作業,致使軍事通訊線路、設備損毀,構成犯罪的,一般以過錯損壞軍事通訊罪科罪處分。 過錯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備、軍事通訊,形成嚴重結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許拘役;形成特別嚴重結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挖斷后,你及時報警或聯絡傳輸局進行處理,盡量減小丟失,不進行處分。
所以施工朋友,們,假如今后遇到這種事,牢記及時上報。不要慌張逃逸或隱逸。當然咱們更期望不再出這種事。究竟這種也會給咱們祖國的開展帶來一絲的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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