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全球風能理事會(GWEC)的數據,到2019年末,全球已裝置的陸上和海優勢電裝機容量650 GW中,三分之一以上由前15名風電財物所有者或運營商把握。
這15家風電企業具有232吉瓦,占總數的36%。其中有七家來自我國。
這七個我國公司持有的大部分風能財物都局限于亞太地區,在其本國,他們具有悉數發電能力的60%。
GWEC表明,在前15名財物所有者中,其他的都是活潑在全球舞臺上的公司。全球容量的其他部分,即418 GW,由專心于區域或特定商場的公司具有。
具體來說,從具有/運營的陸地、海優勢電裝機容量來看,中能控股、我國華能、我國大唐、我國電投以及西班牙的Iberdrola Renewables位列全球前五,別離具有42.25GW、22.63GW、19.53GW和19.17吉瓦風電裝機容量。
排在第六-第十五位的企業別離是中廣核電力(16.21GW),我國華電(14.66吉瓦),美國NextEra Energy Resources(14.11GW),葡萄牙EDP(11.37GW),我國華潤電力(11.31GW),意大利Enel(10.33GW),美國Berkshire Hathaway Energy(8.88GW),西班牙Acciona Energy(7.98GW),德國RWE(7.84GW)和法國EDF(7.83GW)。
在海優勢電范疇也能夠看到相似的狀況,前十大公司具有海優勢電總容量的50%以上。
丹麥的Ørsted是海優勢電場的第一大運營商,具有的總容量為3.67 GW。該公司是該職業中僅有一家在歐洲,亞太地區和北美水域具有海優勢電財物的公司。
GWEC彌補說,財物所有者經過并購(M&A)不斷擴展他們的產品規模并擴展出資組合。在海優勢電范疇,由兩個或多個公用事業團隊領導的多個項目。
該安排彌補說,一些歐洲公用事業公司選用按建造-出售的形式,即出售其風能財物的股份以再出資于其他項目,這是增加出資組合的另一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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